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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早報訊 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犯罪,目前“一般不追究買主刑事責任”的司法實踐導向或將扭轉。
  昨日,記者從公安部打拐辦獲悉,今年公安部門將加大對重點地區和買方市場的綜合整治力度,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修改完善刑事法律規定,加大對收買被拐賣婦女、兒童犯罪的懲治力度。
  買方市場:
  幾乎不承擔違法成本
  有關專家表示,近年來,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屢禁不止,買方市場較大且買方幾乎不用承擔違法成本是其重要原因。
  針對收買被拐兒童的行為人,中國現行的法律雖然有“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”的條款,但如果買主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、不阻礙解救兒童,可不被追究刑事責任。故現實執法往往側重於懲治拐賣者,買主很少受懲罰。
  2013年,“買方市場”在拐賣犯罪中的源頭地位得到了國家層面的重視。該年下發的《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(2013-2020年)》提出“加大拐賣人口犯罪‘買方市場’整治力度,從源頭上減少拐賣人口犯罪的發生”。
  除此之外,這份《計劃》再次明確:依法解救被拐賣的兒童應送還其親生父母,若親生父母查找不到,由公安機關提供相關材料交由民政部門妥善安置,不得由收買家庭繼續撫養。
  基於上述分析,2014年,公安部門將加大對重點地區和買方市場的綜合整治力度,並會同全國人大法工委、最高法、最高檢等部門研究修改完善刑事法律規定,加大對收買被拐賣婦女、兒童犯罪的懲治力度,扭轉目前一般不追究買主刑事責任的司法實踐導向。
  DNA信息庫:
  幫被拐兒童找到父母
  官方提供的數據顯示,2013年,由公安部直接督辦的重特大拐賣團夥犯罪案件已經偵破300餘起。
  為遏制拐賣犯罪,公安機關施以重拳整治。
  公安部刑偵局打拐辦相關負責人表示,2013年1月至10月,全國共偵破拐賣婦女案件3.4萬起、拐賣兒童案件6000餘起,解救婦女5萬餘名、兒童2.4萬名,打掉拐賣犯罪團夥5000餘個,刑事拘留3.3萬人。
  對於被拐賣的受害人來說,沒有什麼比“回家”更讓他們興奮。但回家談何容易,尤其是兒童被拐多年後,體貌特征變化明顯,警方很難用傳統手段偵查破案。
  為此,中國官方2009年建立全國打拐DNA信息庫。
 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,這一信息庫在解決拐賣兒童的積案上效果顯著。
  最新數據顯示,全國打拐DNA信息庫自建立以來,通過血型比對,已為3000多名多年前失蹤被拐兒童找到親生父母。其中,2013年1月至10月,共有454名兒童通過該信息庫找到親生父母。  (原標題:收買被拐人口不負刑責將改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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