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蘇省常熟市某服裝廠老闆姚某因集資詐騙1.5億元而“跑路”,2013年被常熟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9年,並處罰金70萬元,蘇州市中級法院日前維持了原判。
  姚某今年37歲,2003年4月開辦了一家服裝生產加工廠,企業規模在百人上下。2009年底,工廠面臨關門停產危機,至2012年8月間,他先後虛構資金周轉、還銀行貸款、購買設備等事實,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,騙取朱某、張某等十餘人,共計1.5億元。
  2012年3月,姚某的舉債讓他越陷越深。這時候,放貸人顧某向姚某提出要求:“我想成立一家服裝公司,配合我的紡織企業在外談生意,但我在銀行信譽不好,需要你出面做法人,我占30%股份,出資款從借款里扣除”。
  2012年3月7日,姚某註冊聖飛龍服飾有限公司,並將借來的180萬元轉入註冊公司賬戶。空殼公司證照齊全後,2012年3月22日,姚某立即將180萬元註冊資本全部轉回個人賬戶,併在當日將上述款項歸還他人借款。
  2012年8月20日,債臺高築的姚某走投無路,攜款出逃安徽。不到10天時間,安徽民警根據線索將姚某抓獲,並繳獲20餘萬元集資款。
  均據新華社
(原標題:江蘇常熟“跑路”老闆獲刑19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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